各位老师:
根据工作要求,现组织集中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请满足条件需要申报的老师于9月30日前准备《申请表》的电子表格和整套材料PDF电子文件,材料填写后请将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原件交至学院处初审(学院可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调整材料初审截止时间)。
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基本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三)工作情况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
(四)资格条件材料:反映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中认定或评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如涉及境外学位,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涉及期刊论文,需同时提交相应的由具有资质机构正式开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且论文收录检索报告中应包含论文的WOS号和影响因子或发表当年期刊所在分区等与主要认定依据相关的信息;如以“科技期刊论文、奖项和专利”作为认定依据的需同时填写《申请表》的附表《东莞市特色人才论文专利奖项认定依据登记表》。
(五)业绩材料:荣誉或奖励证书、主要业绩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
附件在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报指引处下载:http://dghrs
文件来源:
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行政助理或人力资源部黄老师,0769-2289875
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3日